关于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3-19        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人[2018]1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我校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师范类学生(不含2016级专升本),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学历标准

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专业限制为学前教育专业,需为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需为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需为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需为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报名登记阶段(320日至326日)

各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证工作的教师组织符合本次认定条件的师范毕业生,以班为单位认真填写2018年师范类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和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一、附件二),3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招生就业处4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0605697@qq.com(注:此表格为网审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务必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二)网上报名阶段(48-416)

拟申请报名登记的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20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未申报人员,将无法办理教师资格证。

(三)个人材料递交阶段(57日至510日)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教师资格确认点递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本人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一张(有关表格上所使用的照片都必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为同一底板,照片背后需写清楚申请人姓名、班级、学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照名单编号排序,照片单独放);

7.上述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第45项材料,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并用A4纸打印。申请人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内不得有涂改痕迹。各项材料完善后, 510日前,由各学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已填写的附件一名单顺序,排序后送至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402室(缺少材料的学生需注明)。

(四)体检

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体检时间与毕业生体检时间相一致,时间待定。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71日至720日)

申请人需在毕业前将毕业证书复印件交于辅导员,由辅导员以班为单位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所用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网上报名时,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者的“认定机构”选择“周口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周口师范学院”。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者的“认定机构”选择“川汇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周口师范学院”确认点。工作单位务必填写为“周口师范学院”(不得简称)。

(三)请申请人员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并自行保存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报名号及相关填报信息,以备后用。

咨询电话:0394-8512363 郭老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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