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通知

         2020-10-28        373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 号)和《周口师范学院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院政发〔20202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我院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做好我院实验平台的安全教育工作,以保障师生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活动目的

  围绕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及仪器规范操作等问题,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十月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宣传实验室安全重要性,增强在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促进我院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和育人环境,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院各项安全工作。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20109—1031

  活动地点:数学实验教学中心

  四、活动主题:“提高安全意识, 养成安全习惯”

  五、活动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讲座和仪器规范操作培训

活动时间:1016日—19

活动地点:综合实验楼108室、110

(二)安全准入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

活动时间:1019日—23

  活动地点:综合实验楼108室、综合实验楼天井院 

  (三)实验室安全自查:平台各个功能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实验室水、电安全等。

  六、活动要求:

      1. 新进实验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

      2.2020级新生必须参加仪器规范操作培训活动和安全教育活动,经过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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