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
2018-12-17 188 |
健全院党总支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总支成员、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围绕校党委工作中心,开拓性地开展本院工作;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增进团结、改进作风,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党总支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学年至少开两次,由总支书记召集,并事先拟定中心议题,通知党总支及院党政班子每个成员提前准备,使会议内容更加集中,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 二、研究制订院总体工作规划和实施措施,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查找存在不足,明确改进目标。 三、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认真地自我检查,同时互相指出不足,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勇于暴露思想,严格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批评,形成“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风气。 四、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整理成文,若需要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五、保质保量完成每学期校党委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六、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学期末召开一次。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2018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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