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2018-03-16        67

河南2018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18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200名。

    各省辖市具体招录名额登录省选调生网站http://xds.haedu.cn/NewsView.aspx?id=1030参见附件1。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二)选调对象

    1.我校2018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18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甘于吃苦,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8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18年底。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截至2018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6日8:00至3月21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3月28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4月4日8:00至4月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19日8:00至4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1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中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1.面试。5月26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体检。5月27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步程序资格。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以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拟定于 6月中下旬进行,各省辖市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发布。7月下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录用结果。

    深度贫困县招录的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所在省辖市委组织部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一并组织。

(七)审批及报到

    录用结果公布后,拟录用人员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应届毕业生报到手续。各省辖市委组织部须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并于9月中旬将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八)岗前培训

    新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结合用人单位需要和省选调生填报志愿,统筹安排到各省辖市工作。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第1年下派到乡镇锻炼)。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本科生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省选调生,工作年限达到《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晋升相应职务的最低任职资格年限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晋升为上一级职务。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省辖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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