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预约制度 |
2016-09-01 1555 |
为了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实验室资源,培养科研人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规范有序地开展我系实验室开放工作,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及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面向全体研究人员及全日制学生,遵循独立思索,勇于实践,富于创新,崇尚科学的原则,注重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可试行早八点至晚五点的“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 二、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一)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实验室开放工作在系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主任直接领导实验室开放工作,由实验室人员负责实施与管理。具体管理细则参见实验室现有规章制度执行。 (二)基本程序: 1.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申请制,必须由个人提前一周递交《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及详细实验设计,首先通过各自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再交由实验室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试验工作。 2.本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提交的实验设计进行实验,不允许随意添加实验内容。如果必须增加,需重新提交申请和实验设计。 3.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4.实验管理人员需监督和管理在本实验室进行试验的一切人员及实验情况。 5.实验室应做好开放情况的总结存档工作。每年末将对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下次审批实验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开放实验室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按照开放时间进入实验室,不得无故缺席。 2.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实行签字制度,同时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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